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根据2018年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军区司令部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入伍预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8年大学生入伍预征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流程
1.1月10日至8月5日(女兵报名,2018年6月25日)有应征意向的学生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预征报名,确认、填写、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称《登记表》、《申请表》);
2.按照兵役机关的统一安排,预征报名毕业生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见全国征兵网);
3.离校前未报名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领取校验码登陆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登记表》和《申请表》,通过学校及兵役机关审核盖章后,按要求办理应征手续。
二、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审查中如发现有意填写不实信息,将取消预征对象资格,不再准其报名应征;
2.请如实填写手机号码(报名联系方式不要更换),并保持通讯畅通。系统将会通过手机短信提示报名者通过初审或者通知何时何地体检等;
3.预征学生学费补偿信息填写要求:
(1)应缴学费总金额(不含住宿费、教材费)与实际缴纳学费总金额(不含住宿费、教材费)填写要一致【国家补偿大专、本科期间学费;国家补偿学费,最高补偿限额为8000元/年(不含住宿费、书费),其他政策见网站。如我校某专业学费是5000元/年,三年共15000元(填写三年的学费)】;
(2)补偿学费开户银行账号为学生本人的由学校发放的济南市交通银行的账号;
(3)在校生入伍,先办理返还所交学费手续(如大一入伍,只代偿大一学费),退伍复学时,再办理申请国家学费补贴剩余的学费。
三、各种常见问题处理
1.办理在校期间表现证明(见附件一),各学院为每名有入伍意向的学生进行鉴定,出具好证明材料(学生信息、在校时间、学历、日常表现、成绩、上课出勤、是否有违纪、处分、学院建议等情况),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签字后,盖学院章。学生领取、填写政审表时,上交此证明后(学生留复印件),武装部根据此证明统一办理政审手续。若暑假前,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办理,请于暑假自行联系各自辅导员老师办理;
2.政审表应在发表单位(当地武装部或派出所)咨询好所填写内容,并在发表单位确认每个章应到何单位盖(避免内容错填、多填、少填);现场咨询当地武装部需要办理何手续(如需要在校学历及表现证明、政审表、特殊兵种政审材料等),一起到学校办理,避免遗漏;
3.政审表内容必须由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如实填写在校期间表现(政治、学习、日常表现等情况),并签字确认。如果学生已经具有无法按期拿到毕业证的因素或违纪(处分或等待处分),必须要将这些因素如实写到政审表中或者初审不通过。学生不能私自填写或者代写政审表,不能有任何修改过的痕迹;
4.政审表填写完毕后,交相应学院审核,由值班老师或辅导员统一到院办盖章。
四、相应材料办理时间截止日期
1.《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在校期间表现证明》(6月15日之前);
2.《政审表》(根据武装部时间规定办理);
3.《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与《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开学之后至10月1日之前)。
五、联系方式
1.征兵政策和报名征兵咨询:
学生工作处6#167办公室:于炜东老师 电话:89636958
2.山管院征兵入伍咨询群:678567135;
3.材料提交与办理:
大学生事务中心学生工作处窗口(每周三)
地址:6号科研楼17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