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兴趣与专长,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化学分制改革。根据《山东管理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鲁管院发〔2023〕43 号)的要求,制订劳动关系学院2024年全日制学生(本科)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接收条件
在籍在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不存在以下不得转专业情形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下列情况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一)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包括:专升本、艺术类、春季高考、贯通培养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校企合作办学项目等;
(二)录取专业高考选考科目不符合转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
(三)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
(四)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五)已经转过专业的;
(六)从外校转入我校的;
(七)欠缴学费的;
(八)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宜转专业的。
二、接收人数
年级 |
专业 |
拟接收人数 |
2023级 |
劳动关系 |
9 |
2023级 |
人力资源管理(校企) |
8 |
2023级 |
社会工作 |
8 |
三、考核办法
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对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进行考核。综合成绩由第一学期学业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各占50%。学业成绩总分100分,采用学分绩点转换成百分制成绩;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包括学业规划、专业认识、语言沟通、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录取程序及成绩认定
1.劳动关系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组织学生进行考核,确定并公示拟接收名单。
2.劳动关系学院将学生转专业相关材料及汇总名单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学生情况,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办理学生转专业手续。
3.获批转专业的学生,应持转专业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并到接收学院报到。
4.转专业学生修读的必修课程,经审核符合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可以进行学分替代。
5.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学业,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均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学费自转入学期按转入专业标准缴纳。
6.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如果有意退出,请务必在学校公示结束前向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转专业名单公示期结束后,学校不再接受学生退回原专业的申请。
五、附则
1.在学生转专业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规现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方案由劳动关系学院负责解释。
地点:明德楼522办公室
联系人:赵伟老师
联系方式:89636857
劳动关系学院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