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我院法学教研室师生与济南市长清区司法局、山东交通学院法学院师生在长清区清河街联合开展了“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以实际行动深化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宣传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长清”。

活动中同学们为广大群众分发了《青少年安全与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农民权益维护》等法治宣传手册,并耐心讲解手册内容。针对群众出现较多的劳资纠纷问题,老师同学们运用专业知识为咨询者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体现出浓浓的法治精神和当代大学生所具有的优秀品质。

通过本次宪法宣传日的活动,同学们深刻理解到全民增强宪法意识是党和国家实现依法治国的推动器。实践证明,开展扎实有效的法治宣传活动,是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作为当代大学生对于自觉遵守宪法、弘扬宪法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