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管理学院 劳动关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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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关系学院宿舍管理规定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3年01月11日  浏览次数: 次  


    宿舍管理是我院学生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共同创造优美、整洁、安静和奋发向上的成才环境,我院以学生宿舍为依托,开展包括生活、学习、文化娱乐等多方面内容的服务、管理和教育,实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一、学生入住与退宿
    1、学生报到时凭注册证件办理住宿手续,按学校公寓管理中心指定房间和床位就宿,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2、学生休学、退学、毕业时,应在接到离校通知后的两日内办理退宿手续,否则不签发离校就业报到证。
    3、办完离校手续后必须离校。
    二、学生离校手续
    (一)在校住宿学生寒暑假离校手续
    1、室内个人衣物叠放整齐,室内打扫干净。
    2、晾晒在室外,窗台的衣物一律收回。
    3、关好门窗,并上好插销。
    4、关闭本室一切电器开关,切断电源。
    5、经批准留校的学生应到院里和其他相关部门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按规定住宿,并应对本舍安全负责,并协助学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毕业生离校手续
    1、毕业生离校时,必须到宿舍值班室交还钥匙和借用物品,由管理人员验收房间后方可离校。
    2、毕业生离校时,必须将个人物品携出宿舍,不得滞留宿舍,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
    3、故意损坏公物者,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学生宿舍公共秩序管理规定
    1、禁止向窗外及楼道内倒水、扔杂物、吐痰。
    2、禁止在宿舍内张贴海报、散发传单、乱涂乱画。
    3、禁止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及高音量放音响设备。
    4、禁止在宿舍内吸烟、喝酒。
    5、禁止将剩饭菜倒入洗刷间。
    6、禁止顶撞、打骂宿舍工作人员。
    7、禁止转让房间钥匙和自调房间。
    8、禁止违章用电和贮藏、使用易燃物品。
    9、禁止晚归和夜不归宿。 字串1
    10、 禁止在正常学习休息时间内打牌、麻将或其他不合理的游戏。
    四、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每室应设舍长一名,舍长负责本宿舍的日常卫生、生活秩序管理工作。
    2、值日生负责当天宿舍内务整理,垃圾袋装化、垃圾袋应及时送入垃圾箱。
    3、每室每周必须安排一次大扫除,由舍长负责。
    4、卫生检查
    宿舍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每月抽查一次;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每周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作为评定文明班级的主要依据。
    五、学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
    1、学生之间不准进入异性宿舍。
    2、本校男教职工,因工作需要进入女生宿舍,须出示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进入,并在规定时间离开宿舍。
    3、严禁不明身份的人和小商小贩进入学生宿舍。
    4、严禁私自留客住宿,否则按《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5、学生宿舍按学校规定时间关门,关门后回宿舍的学生需出示学生证并登记,晚归者按违纪处理。
    6、离开宿舍要随时落锁,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严禁将现金放在宿舍,丢失自负。
    7、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撬门破锁,否则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责任。
    六、学生宿舍照明用电规定
    1、宿舍除统一安装的日光灯以外,不得乱拉电线。
    2、学生宿舍不得使用高耗电器,一经发现,除没收外,按照《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住宿学生应自觉爱护用电设施,养成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对私自拆毁、改动用电设施者, 按破坏公物处理,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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