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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关系学院宿舍内务整理标准及量化细则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3年01月11日  浏览次数: 次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宿舍的内务整理水平,创建整洁、规范的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结合我院在宿舍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实际问题,现修改公布劳动关系学院宿舍内务整理标准及量化细则,希望各班认真执行。

    一、宿舍内务整理标准

    1、前后门窗、玻璃、门板、门框洁净,无污物,无乱贴纸张现象;玻璃干净无灰尘,不得用纸张等物品遮挡门窗玻璃;门窗上不得挂晒衣物;内外窗台不得随意摆放物品,应保持洁净。

    2、地面 地面洁净,经常拖洗,不得有积水、碎纸屑等杂物;鞋跟向外摆放整齐;床下如有物品应靠内墙摆放整齐,不得在床下堆放杂物,床下地面要经常拖洗。

    3、洗刷用品 牙膏、牙刷放于刷牙杯中,毛巾叠放整齐,放于肥皂盒之上,刷牙杯、肥皂盒及其他洗刷用品舍内统一标准、整齐摆放于脸盆内。舍内脸盆北床放于床底南侧、南床放于床底北侧。

    4、餐桌及餐具 餐具统一整齐摆放在餐桌上,桌面整洁;桌内物品整齐统一、洁净,不得留有废旧物品等杂物;暖瓶统一在餐桌下整齐摆放。

    5、床上用品 铺面平整,床单干净;枕头、被子位置摆放统一(被子叠放整齐置于床外侧,枕头平整摆放于内侧);床上物品经常清洗,保持洁净;无乱挂现象;舍内被罩、床单统一,被子靠一个方向摆放。空床物品要摆放整齐。

    6、墙面 保持洁净,不得乱贴乱画,不能有脚印、球印等污点;不能在墙上乱挂物品;壁橱内物品摆放整齐。

    7、灯具 不得乱扯电线或在灯具上悬挂物品:保持灯具洁净;不得用电暖气、电炉子等用电物品;注意用电安全。

    二、宿舍内务量化细则

    1、学生宿舍靠近走廊的门口附近不得有垃圾和杂物,否则一次减1—3分。

    2、学习宿舍内外窗台上不得乱放东西,宿舍窗户上不得乱挂衣服等物品,否则一次减1—2分。

    3、为保持宿舍内的干净整洁,宿舍内的暖气片上不得放鞋子、袜子鞋垫,否则一次减1—2分。

    4、床单、被罩、枕巾、枕套、毛巾等生活用品要保持整洁,搞好个人卫生,一处不合格减1—2分。

    5、宿舍内不得出现长明灯、高耗电器等现象,一经发现,查明原因后,若情况属实,一次违纪减5分,并予以罚款处理。

    6、出现内务未整理现象的宿舍,一处不合格减2分;被学校通报的宿舍或班级,每次减5分。以上两种情况除各项扣分外,取消本月的文明宿舍评选资格。

    7、除上述情况外,宿舍内务整理中,一处不合格减1分。

    8、宿舍内务的整理工作要在每天早上、中午上课前完成,不得拖延。

    9、达到以上内务要求的宿舍,提出表扬并在其班级量化中加2分。进步较大的宿舍全院表扬并在其班级量化中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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