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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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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技能竞赛暨全国人力资源服务大赛山东省选拔赛的通知

2022-06-14  点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走在前、开新局”总目标,着力推动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引导激励我省人力资源服务全行业人员提升技能服务水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技能竞赛暨全国人力资源服务大赛山东省选拔赛(以下简称“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技能竞赛”)。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 51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展现新风采 激发新活力 促进新发展

二、竞赛项目

第一届院校师生人力资源管理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院校师生技能赛”)。

三、时间安排

选拔推荐阶段(6-7月):院校师生技能赛于6月23日前完成报名工作。选手推荐表(见附件)、参赛人员一览表(见附件)和参赛选手近期证件照(电子版)一并报522办公室。学院将于6月27日前对报名参赛人员进行选拔推荐。

省级预决赛阶段(10-11月):院校师生技能赛省级预赛将于10月底前组织,省级决赛将于11月底前组织。

四、竞赛内容

主要围绕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人力资源管理业务模块,开展专业知识和实操技能竞赛。省级预决赛采取理论考试、现场竞赛等形式进行考核。

院校师生技能赛。竞赛主要面向省内各院校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教师和在校学生,按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执行。省级预赛分为理论考核和经营对抗两个赛段,其中,理论考核采用线上答题的方式,考核内容为人力资源管理六大模块等相关理论与实操;经营对抗采用线上对抗的方式,考核内容为人力资源管理模拟经营对抗。省级决赛采用现场竞赛的形式组织,考核内容为人力资源管理模拟经营对抗和案例分析与实务设计。

五、参赛条件

参赛人员应政治合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操作技能。

院校师生技能赛。本竞赛项目设置教师组(个人赛)、学生组(团队赛)两个比赛组。

1.教师组。省内各院校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教学工作的教师均可报名参加教师组省级预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学生不得以教师身份参赛。

2.学生组。省内各院校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的在校学生,以所在学校为单位组队(不接受跨院校组队)参加学生组省级预赛,每队3名选手,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自行招募组织学生参赛,不限队数。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的人员,原则上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本次竞赛。参赛选手不符合参赛条件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个人竞赛资格和所在代表队团体评奖资格。

六、奖项设置

设置个人奖项和组织奖项两大类。

(一)个人奖项

1.院校师生技能赛

按照选手决赛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教师组和学生组均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其中,教师组获得一等奖的选手,按照规定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

2.其他奖励

获得决赛前10名的教师选手可按规定晋升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规定晋升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其他成绩合格的教师选手,可按规定晋升为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获得决赛前2名的学生团队(共6名学生选手),可按规定晋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规定晋升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二)组织奖项

指导教师奖:学生组决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团队指导教师,由赛事组委会颁发“获奖团队指导教师”证书。

 

附件: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技能竞赛选手推荐表

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技能竞赛选手汇总表

 

 

劳动关系学院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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