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子森,男,1976年生,副教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年2月至8月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具有澳大利亚TAFE证书 (Certificate of IV in Training and Assessment)。现任山东管理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副院长(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副处长)。
讲授《ACCA F4英国公司法与商法》、《经济法》、《法律英语》、《大学英语》等多门课程。积极开展双语教学,教学效果优良,2000年获山东工会干部管理学院“优质教学三等奖”,2011年被评为山东管理学院优秀教师。发表科研论文14篇,主持参加省部级课题两项。
科研成果
一、论文
1、“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任职的积极资格”,《经济师》,2010年第9期
2、“论董事对劳动者的民事责任”,《中国市场》,2010年第2期
3、“裁判文书引导民意”,《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7期
4、“社会保险争议仲裁时效研究”,《商场现代化》,2010年第2期
5、“论人民法院对社会保险损失赔偿纠纷的受理”,《理论观察》,2007年第2期
6、“国有独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研究”,《工会论坛》,2010年第4期
7、“完善劳动仲裁中的财产保全”,《黑河学刊》,2010年第1期
8、“父亲育儿假的比较研究”,《工会论坛》, 2009年第5期
9、“论公民主体意识的缺失及培养——从‘啃老族’现象谈起”,《工会论坛》,2009年第5期
10、“完善中国反倾销法¬¬——中国《反倾销条例》与WTO《反倾销守则》对比”,《黑龙江社会科学》2004年第1期,理论界杂志社
11、“辩诉交易制度之借鉴”,《法学硕士研究生优秀论文集》(2003版),兰州大学出版社
12、“先契约义务若干问题探讨”,《权利话语》(2003版),中央文献出版社
13、“论我国公司立法应向‘董事会中心主义转变’”,《现代法学评论》,2004年第2期,远东文化传播出版有限公司
14、“外国上市公司监督制度之比较”,《现代法学评论》,2004年第2期,远东文化传播出版有限公司
二、科研、教研项目
1、主持2015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山东企业投资英国的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以英国公司法为视角(批准号15CFXJ32)
2、参与山东省教育厅教研项目“关于中外合作办学模式的研究”( 立项编号:2012749)
三、参编教材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副主编,山东人民出版社,2012年2月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