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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作者:  更新时间:2017年05月17日  浏览次数: 次  

   

各部门、单位:

近日,济南市哲社办发布了申报2017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济南市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研究,推进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为加快“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智力支撑。

二、选题要求

1.本年度社科规划项目包括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申报可以围绕《课题指南》(见附件1)设计选题,也可以自行设计选题。基础理论研究要瞄准学科理论前沿,选题要结合学科建设、拓展理论深度,注重研究的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选题要围绕“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进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研究的现实性、针对性。

2.项目结项时需报送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以及1篇公开发表、与研究课题相关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成果需在省级以上科研单位主管主办的学术期刊或学报上公开发表(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不少于4000字,一般项目不少于2500字)。发表时应注明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研究时间为期一年,于2018年5月30日前完成。

3.对研究成果得到市级以上领导同志推广性批示,或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不少于3000字文章、在副省级及以上党报党刊发表不少于2000字文章的课题,经审核后可免于结项鉴定,可不提交研究报告。研究成果在报送领导同志或发表时,需注明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三、申报办法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或具有主持项目研究能力的实际部门工作者,均可申请承担规划项目。申报青年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能超过39岁

2.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从事课题研究,特作如下限定:(1)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2)课题组成员参与研究的项目不能超过2个;(3)承担在研的国家和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4)上一年度项目尚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3.申请人应按照《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和《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活页》(见附件3)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活页》评审将采取匿名方式进行,文字表述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将取消参评资格。

4.本年度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1.5万元,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为0.8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0.3万元。先期拨付40%作为启动经费,剩余部分待结项后再拨付。项目不能按期完成的,后期资助经费不予拨付。申报者应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认真做好预算,合理安排经费使用。

5.市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并及时在济南宣传网公布评审结果,项目研究报告实行统一鉴定。

6.项目负责人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要按照申请书设计进行研究,若有负责人、名称、项目组成员、延期完成等重要事项变更,应向市社科规划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四、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及电子版,审查合格的《活页》、《申请书》(各一式7份)及电子版(以“山东管理学院+负责人姓名”作为文档名称)。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26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ghxykyc@sina.com。

2.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材料。

联系人: 王彩霞    联系电话  88617867


科研处

                                2017年5月16日


  • 附件【附件1-4.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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